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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章

,临出牢之前,还从同仓一个香港老板手中骗走十万元,结果什么事也没给香港老板办。这些议论使我从另一个角度去看黄轶其人,也感到饶有兴味。如果他该死,那么花钱就能消灾,令人玩味。如果他不该死,那么关押他四、五年,也算是冤狱之奇。因此,此案无论如何值得记叙一笔。

五十八第三交响乐死里逃生波尔卡(二)

(二)麻醉大盗

刚到三号仓时,有一个小个子的年轻人颇为引人注目。此人体毛浓重,两撇小胡子和下巴的胡子蓄成三缕长须,很有特色。从外表上看,此人面容和善,说话轻声细语,人又生得白白净净。谁知,闲谈时间询问他什么案情,他笑嘻嘻答:抢劫。当时,我实在觉得抢劫一词与他和外貌体态无论如何联系不起来,我还开玩笑说:“拜托,抢劫嘛,你长高大威猛点行不!”从心里我实在没有太看重他这个抢劫犯。而且此人天天睡我身边,说笑时候挺多。我只知道他姓王,于是叫他小王。

5月29日,省报刚递进仓门,我就被一篇长篇通讯吸引了,上面写一个专门以蒙汗药麻醉作案的抢劫嫌疑人,在客运大巴上作案,长年得手无数次,不仅抢得大量钱物,而且有一次把一位便衣民警的手枪也抢走了。此人作案的招数其实很简单,事先买好几盒纸包装的饮料,将其中一二盒用注射器注入安眠药。然后他搭乘客运大巴,挑一个对象坐下,寻机与邻座闲聊。聊到热呼时,仿佛不经意地拿出软饮料,当对方面插入饮管递给对方,另一盒自己喝。当然,这两盒饮料上早做好只有他自己能识别的暗记。对方喝完饮料不久,便会昏昏入睡。此人就动手将对方洗劫一空,然后从容下车遁去。通讯说,由于客运大巴连续发生多起此类抢案,有关公安专门建组跟车破案,终于在某年1月16日晚,在一辆大巴上将自称朱辉的劫犯当场抓获。随后又顺藤摸瓜抓住两个同伙,搜缴了一批赃款赃物,其中包括那支手枪。

读到这里,我心里突然浮出一个想法,名叫朱辉的这个劫犯似乎就是小王。因为此前我知道他也是以安眠药手段在大巴上抢劫的。我马上问他,他很惊讶,拿过报纸去看,看完良久不语。我再三催问,他才悠悠地说:“是,我就是朱辉。我的本名叫王献全,朱辉是我的假名。”

我收回报纸接着看完,见报上已经写明最后查清了“朱辉”的真实姓名是王献全。

这件事让我很是惊奇。看不出这小小仓房真是“藏龙卧虎”之地,没想到天天与我同榻坐卧的小伙子,竟是一名江洋大盗。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这就是一个实例。

生活真奇妙。人们想像中的一些东西,往往比较概念化,而活生生的现实却往往让人大吃一惊。以抢劫为例,我以前从来没有和一个真正的抢劫犯见过面。在我印象中,抢劫犯必定五大三粗、凶神恶煞,动不动就拿刀弄枪的样子,可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抢劫犯却和脑子里的固有形象绝然不同,岂止不同,简直根本就是两回事。

王献全身高不过一米六五,体重不过六十公斤,皮肤白晰,面貌和善,言谈举止慢慢悠悠,说他斯文一点不过分。我的印象中,他甚至显得非常老实。要不是他自己承认,而且又是当场抓获,我简直会想像他是冤枉的。

但是,事实是他不冤枉。一系列耸人听闻的蒙汗药大案,都是他做的。如果硬要说他有些良善的话,那么就是他从来没有持刀弄枪,也没有伤过人。那只抢来的手枪,也一直被他放在密码箱中,据他说从未用过。

王献全不是偶犯,他作了一系列的案。他也不是初犯,在此之前,他曾因同样的案情被抓获过。当时,可能他的良善的外表和斯文的举止起了作用,他仅被判劳教一年。解教后,他几乎立即又重操旧业,直至1月16日再次被捕。

他的弟弟王献玉也因此案一同被捕,关在同所五号仓。据他讲,他弟弟是因包庇被捕的。但我已经不敢轻易相信他的话了。

每天在仓里,王献全是最不引人注目的人物之一。特别是我入仓不久他就剪掉了胡子,更显出一个弱小书生的模样。无论是谁,单凭相貌,无论如何不会将他和一个抢劫犯挂勾。他静静地走路、吃饭,偶尔打打牌也是从不高声喧哗,就连睡觉也是十分的规矩,不仅一点呼噜声没有,而且从来没有碰到过我一次。这在每人不足半米宽的通铺上,应该是个奇迹。

王献全也有忧心忡忡的事,他担心判死刑。他曾多次悄悄问我他会不会被判死刑,因为在他看来我曾在法院工作,应该了解法律。我总是安慰他说:不至于判死刑但重罪是肯定的。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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