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老师说:“是呀,从前的事情。”
陆先生说:“走吧,我跟他约好今天到同芳茶馆去坐坐,我们一起去喝茶。”
钱老师就丢开了树桩,跟陆先生一起到同芳茶馆去。
周子深已经等在那里了,和钱老师见了面,自是一番感叹。
谈了一会儿,他们就说到钱老师做律师时的事情,周子深说:“我那一次多亏了钱律师撑腰呢,要不然就破产了,弄得不好家破人亡呢。”
钱老师已经记不起是哪一个案子了,那时候钱老师办过不少案子,好多人都认得他。
周子深却还记忆犹新,说:“钱律师的水平,实在是很高的,在法庭上,他们就没有话说了。”
陆先生打趣说:“水平高,嘴也来事,假使嘴巴不会讲,是不好做律师的,茶壶里煮饺子,有货倒不出。”
周子深说:“是呀,钱律师讲起来,一套一套的,头头是道,人家驳不倒的。”
陆先生笑着说:“所以那时候人家都说钱国嗣出了个有本事的小辈了。”
陆先生这样一说,三个人一起笑了起来。
钱国嗣是钱家上几辈的一位讼师,据说是很有名气也很有故事的。关于钱国嗣的传说,有一度这地方老老少少都能说上几段。这一位上辈先人钱国嗣是钱氏哪一辈哪一宗,他生活在哪一朝哪一代,都无关紧要,说是有一回一个死刑罪犯上刑场,眼看着大刀提起,就要人头落地,这时候犯人的母亲奔入刑场抱住儿子,刽子手挥刀而下,收势已经来不及了,眼看着多了一个人,心慌手乱,一刀砍下了犯人的辫子。于是犯人老母问监斩大人,大老爷,我儿犯的是几刀之罪?大老爷说,一刀之罪。老母亲说,这一刀已经砍了,就不能再砍第二刀。监斩大人一时无话可对,回去禀告上司。上面居然也无以为对,他们认为犯人老母的话是有道理的,既是一刀之罪,那就不能砍第二刀,只有放了犯人。但又觉得此老妇目不识丁,哪来如此妙算,问是谁的主意,说是钱国嗣教的。官方便前去打探这个钱国嗣。那正是六月伏天,官差到时,向邻居打听钱国嗣。邻居说,那边晒太阳的就是。官差过去一看,钱国嗣身穿皮袄,手捧铜煲,在太阳底下取暖。官差一见之下,只觉热火攻心,两眼发黑,回头便走。回去禀报说这钱国嗣是个痴子,如此这般添油加醋说了一回,大老爷一声叹,就此了过。钱国嗣救下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从罪犯的一条长辫子大概不难看出这事情发生在什么朝代,当然也只有在那样的时候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即使在那样的时代,这种传奇故事的可信性无疑也是很小很小的。尽管如此,尽管关于钱国嗣的传奇故事的可信性很值得怀疑,但这并不影响一般百姓对于钱国嗣的故事津津乐道。钱国嗣如此打赢了官司,钱国嗣的做法是否有些下三滥的味道?其实下三滥也好,上三滥也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一般的讼师都是以此为荣而不以为耻的,钱国嗣想来也不例外。
从钱国嗣的故事中不难看出即使像钱国嗣这样有名的律师,基本上也是凭着一点小聪明、小滑头,摇唇鼓舌、信口开河,甚至用装痴卖乖、弄虚作假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办法来做事,根本算不了什么真本事的。所以后来的人就说钱家出了个有真才实学的后辈,就是钱鸿仪钱律师。
那时候的事情钱老师记不很清楚,他笑笑说:“是吗,我是全忘记了。”
周子深说:“我们不会忘记的,那一回官司打赢,我们要送点东西给你,你一定不要,我就晓得你的为人了。”
钱老师说:“律师有律师的收入,不可以再收额外的份,这是我们的守则。”
周子深说:“说是守则,不遵守的人也是有的,贪赃枉法的也有,所以说到底还是钱律师的为人。”
三个人谈谈说说,茶就很淡了,他们泡的是西湖龙井,还算是禁泡的,如果泡碧螺春茶,大概早已经淡成水样了。
陆先生说要重新再泡新的,周子深和钱老师都说不用了,再坐坐也要走了。
又坐了一会儿,他们就分手了。说好由陆先生做联系人,下次再碰头。因为陆先生年纪比他们两个小一些,担任这种任务也是理所当然的。
钱老师回到家,有个妇女坐在他家门前,见了钱老师,她站了起来。
钱老师看看她,好像有点面熟,但一时想不起来是谁,就问她:“你找谁?”
那妇女说:“你就是钱家里?”
钱老师听她叫他“钱家里”,有点不高兴,说:“我叫钱鸿仪,不叫钱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