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徵百感交集的注视下,韩欢欢不疑有他的翻开日记本。
xx年六月二十七日。
欢欢离开已经五年了,我也找了她五年,思念了她五年。
或许是老天不忍心再跟我开玩笑,终于,在卡梅尔小镇我找到了我的欢欢,只是...她好像当母亲了,后来查了才知道,原来她已经嫁给韩至铉三年了,那个孩子就是他们的儿子。
我找了五年,等来的是她已经忘了我,嫁人生子,我知道我对她做了很多错事,也让她体验到了家破人亡,我知道现在对于她来说我的爱已经太迟了,她的身边有韩至铉一直守着,他比我更尽责,也更爱她,
没有她的日子,我过上了行尸走肉的生活,也明白了原来我爱她,一直,一直都爱。
她是高贵的孔雀,我是骄傲的雄鹰,所以我们不得所爱。
她过得很好,从她那满面笑容的脸上便能看出,这五年,韩至铉给了她全天下最幸福的爱,是我亏欠的爱。
她换了名字,叫莫繁,可我依旧觉得黎欢好听,欢欢,欢欢,一声又一声的在我心里回荡着。
就此放手吗?不,我做不到。
没有她的日子太难熬了,说我是自私也好,贪婪也罢,再见到她我怎么可能让她再次从我手里飞走呢?
我要接回她,接回我们的家。
她会是我永远的女主人,一世一生,不变不换。
xx年七月初一。
韩至铉带着她来到了里昂,拜访了伊兰家族,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跟着他们也来到了里昂,从手下传来的信息里我看到他们手牵着手游遍了里昂的景点,我很羡慕,非常羡慕,那是多么完美的一对璧人啊,我很愤怒,非常愤怒,因为她身边的那个位置应该是我的。
终于,终于等到了韩至铉不在她的身边了,我打通了她的电话,其实我就在她的身后,她说了很多我不听的话,我忍着想过去亲手抓她的怒气让她回头,可她一回头见到我便不要命的跑,好像我是什么洪水猛兽,虽然对她来说我确实是。
今日我就是来带走她的,她又怎么可能跑掉呢,我的手下将她拦住,我不急不慢的走到她的面前,没人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开心,开心的像是一个孩子见到了糖果一般。
当我的手指触碰到她的肌肤时,这是我五年来最真实,最真切的感受,那一刻,我仿佛活了,重新的活过来了,这是她给予我的,也是只有她能给予的,我的魂,我的心,统统的,都复活了。
她的情绪很激动,我知道她其实是不想再见我的,如果可能她或许一辈子都会将我遗忘,再也不会来看望我一眼,因为我是她的仇人啊,灭了她家,逼死她亲人的凶手啊。
我有病,因为她,这五年我得了病,只有她和我在一起我的病才会好,我不管她的意愿强行将她带回了安城。
我将之前的那栋宅子更改成了‘寻欢居’,寻同洵,欢是她名字的欢,这里将是今后我们的家了,我与她的家,至于一些无关的人已经消失了,从今以后只有她一个女主人。
xx年七月初二。
我答应她带她去见她的母亲,那个人没有死,我将她关押在了一座私家的精神病院里,那里很隐蔽,很少有人知道,所以她一直寻不到她母亲的下落。
母女再度相遇的景象多么感人啊,可我不喜欢,不喜欢任何人这样抱着我的欢欢,她是我的。
她母亲一见到我便开口大骂,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她不仅是在骂我,更是在骂那个男人,反正我早已经听腻。
我跟她说我要和欢欢结婚了,她很气愤,但我无所谓。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那个男人与沈安的事,也因此我一直记恨沈家,也记恨与沈安有亲属关系的黎欢,她们是姨甥关系,我母亲等了那个男人一辈子等没有等到他,我恨他,也恨沈安,一个是我母亲最爱的男人,一个是我母亲曾经最要好的朋友,同样,沈安的姐姐沈宁,也就是黎欢的母亲也记恨着那个男人,记恨着晏家,哪怕我与欢欢没有发生过这些不好的回忆,她也照样不会同意欢欢跟我在一起,因为一个刽子手的儿子会是什么?当然也是刽子手,那我便如她所想做一个刽子手。
走之前,她跟我说想见一见那个男人,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们的恩怨到底还是差了个结局。
回来之后,我让欢欢见到了韩司凡,她跟韩至铉的孩子,我很不喜欢他,非常不喜欢。
而他仗着自己小一个劲的粘着我的欢欢,这让我更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