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我犹豫地坐上去。他回到驾驶位,转动方向盘,我们穿梭在城市夜晚繁华的霓虹灯光中。
十分钟后来到一座外观朴素的面积很大视野开阔的楼宇外面落脚,楼不高,只有六层。下车时孟平州从车后座拎了一个袋子,里面好像是衣服。我跟孟平州走进大楼,这里看起来是一个私人的体育馆,里面建造也不奢华,但是简洁大方,灯火通亮,五脏俱全,一楼就是大面积的篮球场,场上已经有一些人在热身运动,安静的场地只有十多个人,他们的说话声被环境衬托得比较亮。
孟平州走进来,大家热络地打招呼,叫他快点上。他笑笑,便到一旁的更衣间换了一身运动装,立刻从大老板变成英俊潇洒的运动健将,小跑到那群人身边,大家话不多说就分伙开始打球,显然他们经常出现在这里已经非常默契。里面有年轻一点的也有年纪较大的成员,他们矫健开朗,气氛和谐,而且打得很兴奋很有激情。
场下只有一个观众,就是我,唯一的女人。我坐下后,一个中年男人送来一些水果和酒水,便退了下去。
篮球场上的孟平州拥有另一种光环,带着一种本真的轻松和快乐,沉着而又积极地在人们之间传球,奔跑,很快就迎来一阵叫好。一个三分球被他投进了。我的兴致马上就被勾了起来。
开场就是一个三分啊,平日见他都是沉稳淡漠,没想到打球挺帅的。孟平州的三分球准的离谱,让我感到好威武、好厉害!
他面带微笑,释放者着独特的魅力,一身米白色的运动装衬托的他玉树临风,体态修长,技术很棒,我被他一次次秒到。我的眼睛在看比赛,思想在神游,他不像年轻男孩儿那样耍帅,自成风范,准确率很高,我拼命鼓掌,被他帅的一塌糊涂。如果这四周围满观众,他一定很拉风,投十四个外线三分,就中了十个,太准了!
如果有更多女人在场,一定尖叫声不断。
中途休息,孟平州流了好多汗,他的头发因汗湿而更显乌黑,他玩的很快乐,我也好快乐,在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拿出纸巾飞快地跑上去,他接过纸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我又递上一杯茶水。
这时,另几个人也到这边来喝水,看了看我,彼此互相递了递眼神,好像心领神会似的。
有人直呼孟平州的名字:“平州,第一次带人来。”
孟平州简单应承:“是啊。”
那些人不多问,也不嗦不起哄,只把我们看在眼里,就好像有共鸣一样。他们的亲切让我觉得一点都不陌生,经过欣赏他们在球场上的热情以后,我也放开自己不再拘束了。
后来他们还问我要不要上场一起玩,可惜我不会,也不好意思插入到他们配合融洽的队伍中去捣乱。
这些人一直打到十一点才尽兴而归。打球时,他们都穿的整洁宽松的运动装,散伙的时候大家都各自换上自己的衣服,闲聊着往体育馆外走,我才知道他们之间有的人只是平凡的木匠和水泥工。只是因为爱打篮球,通过这项活动放松自己,这帮人才组织到一起,而且球场上不分贫贱,没有身份的高低之别,大家都是兴趣小组中的一员。
我感慨地问孟平州:“你和这些人是怎么认识的?”
孟平州说:“球场上。以前在这里还没盖体育馆的时候,这边只有简陋的一小片场地和几个篮球架,这些人就在这里打球。这片区域原来是一个旧工厂,几年前倒闭了。我涉足地产以后,把这块地买了下来。”
有钱真好!我再次在心底感叹。
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玩就盖个自己的体育馆,愿意让谁来就让谁来。
虽然这个体育馆创建得很简单,但提及它,孟平州的脸庞有着一丝洒脱的得意,这里好像比什么金窝银窝都来得痛快。那双经常疲劳而又深沉的眼睛,此时此刻分外的清澈明亮。我们坐在轿车中,天空上是满满的星子和皎洁的圆月,我们披星戴月彼此微笑着,心灵与心灵的距离好像走近了一步。
“你打球的时候,挺帅的。”我由衷地感慨。
“是吗?那不打球的时候呢?”
我转头看着他,慢悠悠地说:“换回西装,也帅,但这是不一样的。我觉得你充满了距离感,高高在上的,得让人仰视才行。”
他收起笑容,继续问道:“只是这样吗?”
我笑而不语。想起余晴说过的话。
他太优秀太完美,在某些瞬间,他是温柔的,可是充满距离感,他深不见底的眼睛里有一丝隐隐的沧桑,他的灵魂是孤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