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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章

上高楼,想要自杀,经张德全抱住苦苦相劝,又改了主意决定潜逃。最后他携带巨款,逃到越南境内,购置了房屋,买了越南身份证,还娶了一个越南老婆(他在K市有老婆,有一女儿)。其他同案闻风奔逃,熊元龙的父亲也逃入越南潜藏。后来,K市检察院派人去越南,在该国公安协助下陆续将同案八人一一抓获。该院派人会同越南公安去抓薛根和时,他正在“家”里悠哉游哉打游戏机,当场就擒。

K市中院以张建良为审判长,刁黎颖、李忠义为审判员,担任一审工作,认定薛根和等八人贪污成立,判处薛根和等五人死刑,另外3人有期徒刑(其中之一就是熊元龙,判六年,后关押在W市监狱,也就是与我在押的省看守所一墙之隔)。省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处决薛等五人那天,先在椰树门广场开公判大会,新理过发的薛根和七个人(有一人已释放)被押上两辆并排的大卡车,面向会场示众。五人会后被押赴刑场枪决。从开会起,五个死囚中唯一的女性,姓什么我想不起来了,一直在哭泣,但已无补于事。刑场上,薛根和一弹毙命,陈贻全则打了五枪才死尽,其他三人也是一弹解决。

此案我从头至尾了解,拍摄和编辑了一部三集电视专题片《全国最大贪污案审判纪实》,由省市电视台多次播出。当我在监仓说起这件往事时,同仓的老郑说他看过此片。听他说起片中的细节,如薛根和女儿什么的,确实是看过的。

薛根和一家三口,女儿六七岁,很瘦弱。薛被处决后,我随法官去他家回访,见到他老婆和女儿。他家里摆设陈旧,显得很贫困的样子。他女儿自始至终没说一句话,瞪着一双受惊的大眼睛,仿佛什么都懂,又仿佛什么都不懂。他老婆则一再强调生活困难,随行法官只好不作声。

我也曾去W市监狱拍摄熊元龙和张德全。面对熊元龙时,我问了一个至今想来都觉得极端愚蠢的问题。我问他:“枪毙你父亲,你认为应不应该?”他犹豫了好一阵儿,终于点头说:“应该!”

其实,问题一出口我自己就后悔了。这样一个问题,既不人道又毫无意义,凭空地去折磨对方,实在愚蠢透顶。至今我都为此汗颜。

这个案件,东风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小小的银行办事处,长达十个月,被下属私开汇票总额达三千三百四十四万,竟然丝毫不能察觉,实在叫人难以置信。案发后,办事处主任仅受到撤职的处分,不少人认为确实太轻。

四十四第二交响乐地狱之门安魂曲(十二)

(十二)大结局:胜利大逃亡

1999年1月12日,村长李巨远挟着他简单的行李,搬出了他住了(关了)近十七年的第四监仓。

从他1982年2月被关入四仓,到他象征性地恢复自由之身,整整十六年十一个月。在此之前,陈科长让我写过一个报告,请求上级妥善安置李巨远。现在,这份报告显然起了作用,上级同意将李巨远作为自由人,搬出四监仓,安排到看守所外院中,担任一些力所能及的清洁工作。我去看了他的“新家”,在看守所食堂旁边,与养鸽的黄某分住里外屋。李巨远不再睡水泥铺位,而是拥有了一张铁架子小床。据说,这张床还是所里专门派人去买回的。

十七年的囚禁,已经养成了李巨远的惰性,或者叫依赖性、依恋性。临到叫他搬家时,他竟然不愿意走。但是,他又不敢反对,最后嘴里嘟嘟哝哝不知说着些啥,表现得极不情愿地拖拖拉拉地走了。可是不久,他就过惯了外面自由的生活,天天有免费的早餐吃,中、晚餐同样免费而且顿顿有ròu,谁让他挨着食堂住呢!不仅如此,他每天还有两包廉价香烟抽。对他来说,这就是神仙的生活了。后来有人开玩笑问他愿不愿意再搬回监仓去住,他明白地表示,不愿意。

一个悲剧性的杀人凶手,终于给他的长期囚禁生活划了一个句号。

以李巨远恢复自由为开端,春节前的“胜利大逃亡”拉开了序幕

劳动仓的闫某,在关押近两年之后,K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他无罪。第二天,他就接到释放证走人了。据说检察院对一审提起了抗诉!但他一走就没再回来。

我这本书的第一读者杜峰,也暂时结束了羁押生活,再一次被“取保候审”。杜某是一家国有房地产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他被控与公司总经理张××、会计向××等人一起,贪污公款。起诉书写到他贪污为六万元,其他人都是几十万元。但是,却只有他被投入羁押。第一次逮捕后,他被关了半年多,获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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