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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艳教师 > 唐宋历史评论.第二辑 > 第66章完结

第66章完结

[71] 笔者一直没有找到关于道僧随地方官赴任的事例,唐仲友与乡僧的例子恰好符合。?3-8/墈^书?罔^ -耕,薪\蕞,哙*

[72] 《嘉定赤城志》卷二七《寺观门一》,第7477页。报恩寺在寺院中名列第一。

[73]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5页。

[74]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4~215页。

[75]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6页。同一条奏状中还言及祝元善兴修盖竹洞屋宇,向曹县丞行贿了二百余粒丹砂。

[76] 李冲虚曾送给十八宣教旧琴一面,见《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9页。

[77]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3~224页。

[78]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9页。

[79] 这里所谓的“地方势力”,主要是指在地方上的头面人物,他们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社会声望,又不在官府担任职位。其实上述的营妓、胥吏、僧道等特殊群体严格来说也属于地方势力的范畴,这里只是更细分一些。

[80]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6页。+二^捌_看*书~旺- ¨已_发!布_蕞/辛~璋-劫·

[81] (宋)许兴裔:《重修灵康庙记》,《宋代石刻文献全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第2册,第96页。

[82] 《全宋文》第260册,第358页。案:此文录自《嘉定赤城志》卷三一。

[83] 此外,应世荣还利用牙人的身份,帮助唐仲友(通过其亲戚高宣教)偷税漏税,见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6~227页。

[84] (清)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卷六〇,第1952页。

[85] 从中津桥的启桥钱年收入超过二千五百贯的结果来看,颇为可观,所以中津桥被风摧毁后,知州周晔马上加以重修,这从另一个角度也反映了往来的商船络绎不绝,并没有因为建桥收钱而萎缩衰败。

[86] 朱熹奏状中有一请托案例,有“张应龙载糯谷二十石过浮桥捉住,系黄勉嘱托丁志(台州书表司胥吏)取受张应龙钱六十贯文九十六陌,丁志告覆仲友,遂得疏放”。见《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7页。这里的浮桥应即中津桥。张应龙一次运送的糯谷达二十石,行贿丁志达六十贯文九十六陌,可见其富足,其运送糯谷被捉,也说明其为走私。.2.叭′墈!书¨王· _吾·错?内/容*

[87] 《全宋文》之原文为“勒令逐人罚钱,以助课利。不纳解州,作徒罪科断,追纳赏钱”。“不纳”下应断开,作“不纳,解州,作徒罪科断”。

[88] 原文作“监纳赃钱”,“监”即前述“监系”,指关押起来;“赃钱”,后又作“追纳赏钱”,前面的“赃钱”是指违法所得赃款,后面的“赏钱”则是用“赃钱”的一部分作为酒务的奖赏。

[89]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30~231页。

[90]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2页。

[91]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状》,第224页。

[92]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7页。

[93]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4~215页。

[94]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五状》,第234页。

[95] 《宋史》卷一六七《职官七》。参见龚延明《宋代职官辞典》“通判”条。

[96] 《嘉定赤城志》卷十《秩官门三》,第7368页。

[97] (宋)高文虎:《重建中津桥记》,《赤城集》卷一三。

[98]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210页。

[99]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状》,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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