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与协商,1944年11月5日,华美英三方共同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美英两国承认并支持护卫军对所占土地享有占有权和支配权。对以上领土,护卫军与相关权益方协商一致,并同意护卫军享有主权后,美英两国将于第一时间承认护卫军的领土主权。护卫军所成立的国家,美英两国必须第一时间承认其为主权国家;
2、护卫军与领土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协商、谈判,美英两国不得参与,不得采取与护卫军对立的政策及行动;
3、护卫军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停止对澳大利亚以及菲律宾、所罗门群岛方面继续用兵。美国不再将护卫军是否用兵,作为发放和收回贷款的依据。己经登陆本条款所述地区的护卫军正规部队,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完成撤离;
4、作为护卫军停止用兵的补偿,现有护卫军借用的美国运输舰队的50%归护卫军所有。其余运输舰队自协议签订后,撤回美国部队服役;
5、英国放弃护卫军己占领的英属殖民地所有权利,承认护卫军对上述领土享有主权。护卫军自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将领地内看押的近20万英国战俘全部交还给英国;
6、护卫军不得继续往澳大利亚和菲律宾迁徙印尼游击队以及百姓。己经完成迁徙的人员,交由菲律宾和澳大利亚两国自行处理,护卫军不得强行干涉;
7、护卫军对日作战是否继续,由护卫军自行决定,美英两国不再干涉;
8、美国放弃护卫军在金三角根据地的所有权益要求。护卫军从美国所贷款项继续执行,十年后开始归还,五年内还清。”
可以说,此次的三方协议签订后,护卫军无论是从法理方面,还是从实际占领方面,都完成了对安达曼-尼科巴群岛、马来半岛、新加坡和新不列颠岛所有权利的独有,享有了完整的主权。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护卫军实际上己经具备了所有立国的条件,区别就是国土范围的大小而己。
签订完三国协议后,美军首先完成了军舰的交接,剩余军舰离开护卫军势力范围。接着,护卫军方面释放了英国所有战俘,并由护卫军负责将战俘运送至印度,运费为二百万英镑。
完成所有交接后,护卫军顿时就显得无事一身轻了。白建龙不想节外生枝,连连催促第二、三军抓紧时间将印尼各岛上的所有‘受感染’人群迁移到外围小岛,清理受污染地区。
12月底,印尼主要大岛的迁移工作终于完成。经过统计,单纯从人口方面讲,此次太平洋战争损失最大的并非日本和美国,而是印尼土著。
二战前,印尼所有人口有差不多七千多万。截止到1944年12月底,各大主岛能够统计出来的土著人口只剩1400多万,周边小岛还有700多万‘受感染’人群。
仅1944年一年间,日本征召的土著仆从军就超过700万,护卫军组织的游击队超过200万。另外,日本和护卫军先后迁往澳大利亚和菲律宾的土著人口差不多1200多万,其中青壮年就占了七成。
前前后后,这场到现在都没有结束的太平洋战争,造成了印尼土著将近六成的人口损失,印尼各大主岛上更是仅剩了原来的人口的两成,其中土著青壮占比不足剩余人口的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