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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二十章舞厅梦游录(二)

“好啥了?”虽说安梅是发牢骚,她脸上却高兴的很,“我都成豆腐渣了,哪有人喜欢我?”

“不是豆腐渣,还是一朵花。”丁兰一个劲起哄。

她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快23点:“哎哟,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吧,免得晚了你老公骂你。”

“我没老公。”安梅低声说。

“你老公怎么了?”丁兰听后,一脸诧异地问。

“得癌症走了。”

她是个可怜人。顿时,丁兰心生怜悯。无怪乎她不提回家,是家里没有牵挂的人,她又问:“孩子呢?”

“他爷爷奶奶接走了。”

同我一样孤单寂寞,丁兰心里一阵愁绪万千。回了家一个人做什么?本来愉快的心情也消失了,默默无语的站起来朝外走。安梅心事重重的跟在后面。

出了舞厅的门,一股秋风吹来,丁兰身上哆嗦一下,却感到身上爽快。此时已入深秋,午夜寒意逼人。俩人推着自行车不想骑,慢慢走。大街上已车稀人少。空旷的街道上没有了日间喧嚣嘈杂的声音,显得冷清。

然而,街旁的树下站着一对对情侣,几乎每棵树下都有。夜晚是年轻人的世界,月亮和星星给他们温馨,让他们浪漫。丁兰看到树下站的姑娘穿着漂亮的裙子,赤裸着双腿同相爱的人拥抱在一起接吻。有得搭肩揽腰,窃窃私语……

她不想看了,看这些容易让她想起往事,她也有过在树下的浪漫时光,那是多么甜蜜难以忘怀,可现在呢?真是气人,老想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

两人慢步走着,默默不语,各想心思。路过一个公共卫生间,丁兰说:“等等,我去个卫生间。”她把车支在门口。

“去吧,我给你看着车。”安梅说。

丁兰从卫生间出来,刚说了句:“走吧,咱们。”

突然她的胳膊被安梅使劲捏了下:“低点声。你看。”她顺着安梅的手指望去,看到一棵槐树下站着两个人正拥抱着接吻。细看一人穿着海魂衫,是那个请她跳舞的年轻人。丁兰马上就对上号。再细看,女的是王建华。她倏地明白,这两年轻人好上了。可好得也太快了。她说:“是王建华。她有些轻率。”

“不错,好的有些太快。前两个小时他们还不认识,现在就抱到一块亲,没做到洁身自好。”安梅指责王建华。

丁兰说:“也不要全怨王建华,那男的肯定有问题。是他勾搭她。”

“王建华说不定是暗娼。”安梅猜测。

“不是,肯定不是。她爸是做买卖的商人,可有钱了。她是没妈没人疼。一个人孤闷就跑出来胡来。”

“有可能。没妈的孩了是根草。”

两人推着自行车往前走,边说边走。快到王建华站的树下,她俩停住说话,默不作声,目不斜视,用眼角去扫视树下的两年轻人。

王建华和那小伙子沉浸在忘我的接吻中,全然不在意有人路过。这是个长吻,让丁兰看在眼里,心生嫉妒。她想起和李本天,也是在一个初秋的夜晚,也是在一棵树下。她和李本天站在树的阴荫处,他动也不敢动她一下,是个木头疙瘩。要不是她主动伸手去摸他的手,恐怕他很难越过男女界限。而现在呢?他成什么样子!和那个女人都敢胡来!

这天晚上,丁兰胡思乱想,一夜无眠。

那么,李本天在想什么?他想不想丁兰?想!每天都在想。但不是那种丈夫对妻了充满深情的眷恋,而是想骂,有一肚子的气愤和不满。他觉得跟这样脾气暴燥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没什么乐趣?不是挨骂就是挨打,人格还受到侮辱,他想离婚,离了婚最好。

可一直离不了,法院不给判。他不清楚法院判决离婚是要经过两人同意。不会因为他坚决要离,就给他判,不会的。法院要征求对方的意见,对方要是不同意,就要进行调解做工作。决不轻易判离,没那么简单。

他听人说,长期分居,形成一种事实上的婚姻分解,也就等于离婚了。是这样吗?不是。有对夫妻,三十多年分居没离成婚。原因是男的有外遇,女的坚决不离……退休添表仍然得写上妻子的名字。

分居了,能不能找?按法律规定,没判决之前双方谁都不能找。可李本天他认为能找!而且现在就能找!反正已经向法院递了离婚起诉书,只等法院那一张判决书。至于分割财产,房子是丁兰父亲买给女儿的,房主写的是丁兰的名字,他没有一点想法。积蓄,工资他都交给丁兰,存了多少钱不知道,存折在哪儿放着也不知道。既然他不知道有多少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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