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他们已经做足了准备!”
关于“先生”的事,叶权相知甚少,敌在暗,他在明,太被动了。
“对了,我搜那家伙的时候,发现他有一个红色的纹身,像丹顶鹤,又像是雄鹰,你可曾见过?”
叶权摇了摇头,但这个纹身的事,也算是不小的收获。
“我先去厕所!”
叶权出了门,在走廊里,刚好看到一个女人。
她穿着一间简易的半袖,下身穿着一条皮质短裤,身材好到离谱,一张俊脸,总是摆出一副别人欠她钱的样子,但在叶权眼里,她真挺可爱的。
叶权退到拐角,尽量避开她。
不为别的,就怕她揪住自己追查唐家被灭门的凶案。
没错,她就是郑爽,那个娇滴滴的警花。
“美女,认识一下,我是青鸟社的夜鹰,不知今晚你有空吗?”
这个夜鹰,身高一米九,不胖不瘦,身材刚刚好,只不过,他长的是奇丑无比,扫帚眉,三角眼,朝天鼻子河马嘴,大麻脸,一说话迎面而来的就是一股子下水道的味道,让郑爽没来由的觉得很恶心。
她捂住鼻子,白了一眼夜鹰,十分嫌弃道:“拜托,搭讪之前你不照照镜子吗?你这已经不是搭讪了,你这是骚扰!”
“你......”
夜鹰最讨厌的就是有人说他的长相,他一把抓住郑爽的手臂,将她挤到墙边,将她强行壁咚。
“我不帅吗?”
“呕!”
郑爽差点就吐了。
看到她这个反应,夜鹰急了,突然扣住他的脖子,狠狠的骂道:“老子掐死你,然后奸尸!”
“啧啧啧,某些人啊,太不懂怜香惜玉了!”
不知何时,叶权已经出现在夜鹰身后,带着温度的手,已经扣住了夜鹰的喉咙,只要微微一用力,就能解决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