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地抬起脚用25块钱一双的劣质皮鞋在音乐楼的墙上来回搓动,一会儿就把我脚下一块墙的淡黄变成土黄。如果这样一个人不是我,而是我从那里经过时无意间所看到的另一个人,我就会想,这样一个瘪三,也配和女孩子站在一块说话吗?不知谈些什么,看那情景,是在挨骂了吧!
遗憾的是,这个瘪三似的家伙不是别人,正是我,所以我就没有机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到一个乱糟糟的家伙,在黄昏的余光照耀下的音乐楼旁边,与一个清纯的女孩子说话。这就是说,当时我把想与华筝谈恋爱的想法说给她听的时候,一点儿都没有感觉到这场面有搭配不协调的地方,甚至心里还有些美滋滋的。我眯着眼睛看华筝的时候,脸上露出一种无赖似的笑,这种笑或者可以用“腼腆”这个词来形容,但总不似“无赖”形容得恰当。因为如果我当时是用手不停地揉搓皱巴巴的衣角,低着头,脸还涨得通红,这就可以说我当时很腼腆。可事实全然不是这样,事实上当时我的手插在口袋里,然后一只脚还不停地在音乐楼的墙上踢来踢去,而且,居然还偏仰着头眯缝着眼睛。表演这一系列的动作时,脸上如果在嘻嘻地笑,这种笑一定是种无赖似的笑。
因为这种笑,就使表演这种笑的那张脸有一种不能令人相信的感觉,让听这话的人怀疑自己是在做梦,或者在听一个过路的陌生人开玩笑,没有一点儿真实感。而我自己,也没有感觉到那场面的真实,但这样的事确确实实发生过。这时候,华筝就遗憾地道,可是,你为什么不早一步呢,现在,至少,你吃饭了吗?我没听懂华筝前面在说什么,后面的话却听得很清楚,而且明白,所以我就很老实地回答她说,还没!她听后就说,去吃饭吧?我说,好吧,我也感觉到饿了!
我和华筝之间的事就是这样的,除去这些就再也讲不出什么了。那时候,我似乎还对华筝说,我爱你!或者是,我真的爱你!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故作潇洒地用手拂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想使其整齐点,于是大片大片的雪白的头皮屑就哗哗地往下落。如果我当时没有对华筝说“我爱你”或是“我真的爱你”,那么我一定对她说过“我离不开你”,反正有与之类似的话。说的时候很突然,而且面带微笑,还有一种近乎色迷迷的眼神。我听到自己说这样的话的时候,冷不丁地被吓了一跳,心想这算什么呢?
事实上,我所说的话也确实不能令人相信,因为那时候我还给那个名叫潘蕾的女孩子写过这样的诗:
花谢花又开春去春又回
多少往事重现在心中
多少真情仍无法忘怀
绿水永长流青山依旧在
四季景节终不改
伊人今安在
风吹花叶飞雨落星流泪
为伊消得人憔悴
日夜难入睡
思也无所谓忘也不后悔
分别容易相逢难
天长地久何日会
那时候,我把写给潘蕾的诗,虔诚地抄写在买来的彩色小卡片上,所谓的诗,也就是把一小段话分成几句来说。我买小卡片的时候,那个精明的小贩对我说,若只买一两张,是五毛一张,若是多买些给你算两毛。我说,怎么差别那么大!小贩说,就这么大!本来我只打算买一两张,因为多买可便宜,就一次买了五十张,然后沾沾自喜地想,占大便宜了!
自此以后,我每天就多了一项工作,就是要费尽心机地想出一段话,然后分句抄在卡片上,伪装成诗送给潘蕾。当时我想,每天送她一张,星期天除外,也够送两个月的。可结果很不理想,还没写几个,卡片就不知被谁偷走了大半。有时候我刚写好一张,许锋就趁我不注意一把夺了去,还感激涕零地说,谢谢!谢谢!然后拿去送她女朋友。经历过几次这样的事之后,我就对此失去了信心,后来干脆就不写了,这说明我是个很没有耐心的人,而且经不住打击。
潘蕾是个喜欢故作矫情的女孩子,胖胖的,因为胖,眼睛旁边的肉就把本来不太大的眼睛挤成了一条线。我给潘蕾写所谓的诗,是因为她经常对我说,喂,咱班长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啊?我同桌也喜欢我,怎么办?邻班的那高个偷偷看我,是不是在暗恋我?
当时我肯定是被潘蕾的话所迷惑,我想,既然有那么多人喜欢,这女孩子一定不错,于是没经过分析,就莽撞地认为潘蕾是个可爱的女孩子。我这种做法,还有一部分浑水摸鱼的成分在里面。当时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既然有那么多人喜欢潘蕾,我何不趁机也喜欢一把,至少这能证明我是个很会赶时髦的人,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