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失踪几天也不算稀奇事情,可是房东担心呀,心慌得不行呀,房客莫名其妙地失踪,会不会把房子给拐走了?
可是房子一直在那里,那是拐不走的,但房、地两证,那可是随时可能被人弄走的呀。但那两证明明一直都在他自己手里捏着呢,而且他一直是深埋箱底的。就算当初到中介来挂牌出租时,也没敢把原件带来,据说自打拿到两证,他就一直没敢动过它们,现在听说房客不见了,第一件事情就是回去看两证。两证原件安安静静地待着,怎么看也不像是假的。
可他心里仍然发慌,怀疑此两证已经不是彼两证,怀疑被偷梁换柱了。
我只好陪他去鉴定,鉴定结果这是真的两证,就是原来发的那两证,可他坚持不肯相信呀,拿着左看右看,满脸怀疑。那鉴定的人恼了,说,你若还是不相信,认为它们是假的,那你给我吧,我重新做两张真的给你。
他一听此话,再无二话,抱紧两证逃了出去。
两证的事情总算是平息了,但是房客仍然没有出现,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用房东自留的那把钥匙开门进去看情况,作决定的时候,我心里就怦怦地乱跳起来了。
有人租个房子专门用来藏受贿赃款,现金堆了一屋子,据说最后检察官来查抄的时候,把房东吓晕过去了,我也得提前保护好我的小心脏,我可从来没见过很多的钱,若真是见着了,晕过去恐怕就醒不来了,所以那就不叫晕过去,该叫死过去了。
还有一个人,租房子就是为了杀死情人,最后果然成功,留下情人的尸体,走了。至今没有破案。这种事情,别说亲眼看到真实的画面,闭上眼睛一想我就腿软。
再有一个人,也比较离奇,租了房子从来没来住,也不放东西,后来问他为什么,他说就是喜欢有房子的感觉。一般人认为他有病,或者是给钱烧的,我比较敏感,我隐约觉得他是想做什么事的,不过没有来得及,没有找到机会而已。
所以那一天我们闯进出租屋的时候,我是跟在房东后面进去的,我可不想有什么恐怖的情形让我第一眼看到,本来房子也不是我的,跟我没多大关系。要吓也不应该先吓到我嘛。
结果什么也没有,吓人的东西没有,不吓人的东西也没有,屋子里十分平常,根本不像人走了的样子,什么东西都在,连袜子还晾在卫生间里呢。
现在我虽然安心了一点,可我房东并不满意,他抱怨说,早知道应该听人劝的,人家都说小中介找不得,小中介不地道。我不服他,我说,地道不地道和中介大小没关系。他也不服我,说,怎么没关系,你们中介公司总共才七个人,能介绍到什么守规矩懂法律的房客。我不知道他这不符合逻辑的离奇的想法从何而来,不过反正现在的人什么想法都有,我们不觉得离奇,也不觉得委屈,现在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再等一等。
我们又等了一些日子,他还是没有出现,这就等过了忍耐期了,房东决定换锁,重新出租。
房间里虽然没什么异常,但是又脏又乱,按照合约规定,房东掏出五十元清洁费给我,我接了过来,说我马上联系保洁公司。
其实这清洁费是我自己赚的——你们可别泄露了我的秘密哦,数尺男儿,怪难为情的。
我先查了电表水表之类,然后替他算了一笔账,他欠下的水电煤气物业费等等相加,恰好是他留下的押金,也就是说,如果这时候他是想提前退租了,我们扣下那押金,正好两不相欠,如果是这样,他不会一声不吭就走,提前退房,在我们这儿,很家常便饭。
但是因为他没有带走任何物品,不像是提前退租,虽然没什么贵重东西,但毕竟都是生活必需品啊,哪怕一支牙刷,也是天天用得着的呀。
我知道房东对房客的不告而辞仍然心有不甘,好像连带着怀疑我们中介也有猫腻似的,所以打扫房间的时候,我十分细心,想多少找一点蛛丝马迹出来,还我清白。
我果然在床底下看到一张小纸片,上面有个电话号码,我照着打过去,是一个女的,问我是谁,我报了房客的名字,她也不记得,我只好说,我这儿有你的电话号码。她似乎立刻明白了,立刻骂了起来,狗日的,你害老子惹一身病,老子是靠这个吃饭的,你断了老子的财路。明明是个女的,一口一个老子,我请问道,你,你是一位小姐吗?那小姐说,你在哪里?老子找你算账。我吓得赶紧说,对不起,打错了。
小姐可没认为我打错了,通过查询我的手机线索,她带着人找到了我,我赶紧叙述事实,他们怎肯相信,我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