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啊,她一直没有告诉母亲,那个侄儿生的是一种永远也不可能治愈需要不停不停往里面填钱的怪病。如果不是这病,宁平也不至于还不上买医疗设备的贷款,被银行收去了一切。宁秀表姐当时都快疯了,借遍了周围每一个人身上的钱,也包括初到异国的,小小的,全无力量的小凤仙。
那个冬天的早上,天han地冻的早上,小凤仙蜷在银行门口排队等人家开门——他们得到消息,这家银行坚持不了多久了,很快就要破产,这一分钟也许还可以提现,下一分钟就很可能不行。于是,排起长队。连夜地排起长队。就是那个早上,晨光熹微的那一个刹那,她看到了他。
☆、第 6 章下
那一年,他三十六岁,正是一个男人一生当中最好的光景,青春还恋栈不去,青涩却早已褪尽。那家银行名义上是他的,实际上是他的家族事业,家中大佬已经决定放弃这一块,宣布破产,然后清盘,简简单单。至于理由,自然有无数十分充足并且必要的。在这场利益权衡中,他当然会得到补偿,一切都早已经计划周详。
那个早上,天光初露,他来到了银行门口。事后很多年他都在困惑那个早上为什么会去那里,任何一个正常人大抵都不会在这个时间跑到那里去羊入虎口的——虽然一直以来他都是个傀儡,认识他的人几乎没有。所以,大概只能解释为上帝的意思——是上帝指引他去了那里。可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他甚至认为,在这场利益交换算计中的家里的每一个人都不配再上教堂。当然,或许,正因为不够好不够美不够善才需要一次次地去聆听上帝的声音,以免滑向更深更黑的地方吧。
那个早上很冷,空气冰凉刺骨到有锋利的质感,他没有坐车,是沿着一条一条的街慢慢走过去的。按照计划,他很快将离开这座城,离开这个州,去到另一个地方,开始全新生活。家族给他一大笔钱,让他可以如愿以偿,全心全意追逐他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