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艳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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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章

回的人员,或是在大仓打架打人的人,一律都砸脚镣。脚镣分轻重两种,后者比前者粗一倍,行走起来更为不便。有的需要双手提起中间铁链,才能一点一点挪着走。我们光脚利落的,要冲凉,扒掉衣裤就冲。砸上脚镣的人就不同了,穿脱衣裤非常麻烦,铁镣上锈迹斑斑,平时必须用纸板或者布条,小心地把脚腕与铁环之间隔开,否则一天下来,就会磨破流血。真是不亲眼见,难以了解“戴铁镣”三个字之苦。

“哑吧”伏法后,对他杀人的经过,众人纷说不一。比较一致的说法是他老婆与人有染,于是他一怒之下杀人,并且碎尸抛尸。我以为此说确实,谁知五个月后,才知此说大谬。

9月的一天,我在大院忙些“公务”,值班干警经常给我找些轻松公务,如抄抄写写之类,让我到大院里自由活动。可巧,我遇到了主办“哑吧”案件的公安林警官,他正办一件死囚案,乘书记员笔录之机,出来和我聊天,凑巧说起了“哑吧”。这下可让我给逮住了,抓住了获得一个第一手材料的机会。

林警官说,“哑吧”身份不明,以收学校破烂为生。平时脾气古怪,动不动就倒地上吓人。他有一儿一女,老婆非常老实,绝不可能与人有染。他平时动不动就打老婆,常常威胁说要杀掉她,儿女为此对他很愤恨,不亲近他。此人怪僻,自己放的东西,别人动一动就不行,大吵大闹,邻居和他身边的人对他都比较厌恶。

一天中午,“哑吧”卖完破烂回家,老婆正准备做饭。他发现放在桌上的一个瓶子不见了,这个瓶是他捡的,里面有半瓶鱼肝油,老婆只是顺手挪了个地方。“哑吧”暴跳如雷,动手就打,老婆不满嘟噜了几句。“哑吧”不仅说话口齿不清,耳朵还背,只见老婆张嘴听不清她说什么,误以为她在骂他。他火气更盛,居然顺手提起一把斧子,朝老婆扔了过去。女人当时就被砍中头部,马上倒地抽搐。这时,失去人性的他,又冲上去用斧子狠砸,女人的脑袋都被砸扁了,自然立刻死于非命。“哑吧”不加思索,找来一个大麻袋,将尸体装入。谁知女人的一双腿还露在外面,他竟用蛮力将双腿掰断,硬塞进袋中,然后用三轮车推去掩埋。车至门口,一只腿又从袋里弹了出来,他只好停下,又拿出一条袋子,把腿套进去。中午时光,行人较少,“哑吧”把车推到金盘垃圾场边山坡,挖了一个深坑,把女尸埋好,随即从容返家。这时,15岁的儿子回家吃饭,找不到母亲,来问他。他佯装不知,还到处去找。儿子有些怀疑,当面对他说:“要是我妈不在了,肯定是你杀了。我要找你算帐。”他还是装着不知。

但是,“哑吧”的行动并非无人知晓。当四邻和公安开始找人时,考虑到他平时邻里关系差,经常打老婆,不少人怀疑他杀了女人,可他仍然装聋作哑。这时,有人向公安检举,说看到他中午在垃圾堆边埋什么东西。公安组织人力去垃圾堆挖掘,很快发现了尸体。

“哑吧”被拘捕后,拒不承认,顽抗了两天。这期间公安去他家厨房进行技术侦察,发现了四周墙上溅满了喷射状的血迹,经化验与死者一致。在铁证面前,“哑吧”最后只好供述了杀人的经过。但他随即就开始装疯,企图以精神病作掩护,逃过法律的严惩。法院经过严格医学鉴定,否定了他患精神病的假象,一审二审均判死刑。

林警官是办案之人,叙述起来详略有致,把个杀人案前后经过说得明明白白,使我对“哑吧”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

三十五第二交响乐地狱之门安魂曲(三)(四)

(三)军队死囚盛总虎

死囚“哑吧”是在禁闭仓迎来他的末日。其实并非所有死囚都必须关禁闭仓,大多数死囚都是与其他人犯关在一起,最显著的区别仅仅是打脚镣。“哑吧”之所以待遇特殊,是因为他的行为特殊,装疯卖傻,无故吵闹,弄得大仓人犯都不得安宁。

省看守所按行业规矩来说,应该只关押地方犯罪嫌疑人。可是在1994年,这里也破例关押过一个军队人员,而且是个死囚。此人名叫盛总虎,原为某警备区高炮连连长,因杀死警备区大校司令邓某,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他在受审和待处决之前,在省看守所关押了近一年,一直与五-(一)仓人犯关在一起,从来没去过禁闭仓。

由于案犯在省所关了近一年,管教科陈科长对他的情况比较清楚。他详尽向我介绍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案犯盛总虎在被害人邓某手下任职,由邓某介绍他的外甥女给盛作对象,后来二人结婚。但盛发现,邓某一直与他老婆有不正当关系,是霸占也好,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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