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去碰那堆败兴的账本了。男人听到自己可以帮妻主忙,也很高兴。两个高兴的人就这样手拉手的去逛街了。男女手拉手在这儿是件挺亲密的事。但丁淑媛认为这很正常。街上人多,不拉着男人被人撞到就不好了。刘宝本来想挣开,但妻主说了句小心走散了。他也就不再动。反而抓紧了妻主的手。这不仅仅是怕走散。有时他也觉得自己妻主的行为不太符合礼法,但妻主坚持,他也就接受了。他总觉得自己是小地方出来的,口音、饮食、习惯都与皇城的繁华格格不入。因而妻主说什么他就本能的去执行。当丁淑媛拉住他的手时,他还以为这是皇城这一带的风俗。他不知道妻主对这儿民风中的潜规则了解的比他还浅。丁淑媛是按照前世的习惯来处理夫妻相处模式的。就这样,女方来自开放的时代,而男方认为这是皇城的开放风俗。两人相处的格外融洽。但外人看着就觉得多少有点出格。刘宝是第一次正式逛皇城。以前来皇城是为了嫁人。嫁人后就没怎么出过门。几次坐马车从街上走过,他都觉得这儿热闹得不得了。比北疆那边赶大集还要热闹。而且东西也多,现在能亲自来看一看,他就如同猴子看到万花筒----眼花潦乱。两人一路走一路看,几乎每个铺子都要去看看。有好的就买点。丁淑媛在皇城是有点知名度的。最起码商业街这儿没几家店不知道她。她与这儿的很多店都做过生意。于是她一进店,伙计就会通知掌柜,掌柜的就会亲自来问。当知道她只是陪夫郎逛大街时,掌柜的就开始纳闷。平王女自己就在卖货,她卖的东西品种之全,是这些单一品种的小铺子所不能比的。而且她的商品质量也都不错。怎么会带夫郎到别家买东西呢?再说了,王女弄出来的新奇东西不少,怎么她家的夫君却像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什么都觉得好奇?如果是别家的女人看着夫君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可能会觉得丢脸,但丁淑媛不会。因为她自己对这个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