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尔斯在锻打一个剑身,火花从铁锤与铁砧交汇处迸发出来,清脆的响声在坡上回响。
吉姆随即注意到旁边摆着几把精致的火枪,有长有短,形状不一,吉姆走进上前去问沃瑟尔有关火枪的事情。
“你怎么会对火枪感兴趣呢?这火枪还没长弓射的远呢。”沃瑟尔一脸疑惑的看着吉姆,这个时代火枪的精度虽然很高,但最大射程只有长弓的三分之二不到,填装弹药的时间太长,足足要20秒,只有少部分火枪侍从才会拿取使用,但大多数德鲁斯瓦士兵都是使用长弓或弩箭,他们觉得弓箭射击频率高,射程远,可靠性强,所以火枪大多只是贵族的装饰品。
吉姆却不这样认为,虽说火枪射程短,填装弹药的时间长,但他有一点是弓箭所没有的,火枪拥有优秀的破甲能力,和直线的弹道,不似弓箭的抛物线,主要是不用随缘命中,使用更直接了当,对付穿铠甲或大型敌人有很好的破甲效果,例如雪人,火枪直接可以打断它的腿。
吉姆询问了沃瑟尔火枪的价格,当发现这些火枪的价格都不低于1个金币,吉姆是崩溃的,这些火枪的枪管都是银子做的,表面上有些度银,是给一些贵族做的。
最后吉姆以一个金币的价格买下了1个短小的火枪和100发铅弹。
。果然,钢铁、火药与信仰才是男人的选择。
躺在帐篷里,吉姆觉得这是自己三生三世最累的一天,明天可怕的训练还在等我,睡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