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跳兔小点心
林风看着金合欢树上面的伤痕,他心里非常的得意。
可是在得意之余,他又在想,自己虽然有尖牙利齿,可没有强壮的身体,那也是不行的。
狮子之所以能够在非洲大草原上称王称霸,不只是靠着尖牙利爪,更是靠着自己强壮的身体。
毕竟,在非洲大草原上的食肉动物也是有很多的,它们也都有着尖牙利爪。
但是它们都没有狮子这样强壮的身体,它们都不能称为百兽之王。
“不行,我一定要让自己变得强壮起来,仅仅拥有尖牙利爪还是远远不够的。”
林风知道自己必须要象刚才那一只黑鬃狮王一样强壮,才有可能在这一片大草原上称王称霸。
如若不然,那自己永远只能当一只流浪雄狮,还没有成王,就可能丧命于其他的流浪雄狮之口,或者是其他的狮王之口。
可要变得强壮,那就要多吃东西。
只有多吃一些食物,才可能让自己身体变得高大壮实。
可要吃什么呢!
雨季已经快要过去,旱季就要来了。
林风知道,自己必须马上吃东西,他已经感觉到肚子在咕咕叫了。
他重生的这一只流浪雄狮,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
现在整个大草原上的食肉动物都已经开始饿肚子了。
有三分之二的角马与斑马已经离开赛伦盖蒂的东部草地,向西部河西走廊进发。
它们是雨水的忠实追随者。
雨水到什么地方,它们的足迹就到什么地方。
非洲大草原上有一百多万只角马和数十万只斑马。
这两种食草动物是赛伦盖蒂大草原上所有食肉动物食谱上面最主要的两盘菜。
特别是对于狮子这种大型的食肉动物来说,更是须要角马和斑马这样的大型食草动物来喂养整个狮群。
可是这两盘菜是不会固定在一个地方。
它们一年之中都是在不停地流动。
好象它们这样做,就是为了喂养整个赛伦盖蒂上面的所有食肉动物一样。
或许这就是上天的有意安排吧!
每当这两盘主菜到达某一个地方。
这里的食肉动物们,就到了过节的时候,就可以大开杀戒,大块哚颐了。
只是林风感觉自己暂时是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因为这里的角马和斑马已经很少了。
大部队已经离开了,只有一些散兵游泳还在这里活动。
不过,很快它们也会离开的。
“我能吃到什么动物呢?”
林风在思考着自己重生后的第一餐会是什么风味。
可就在这时,他突然看到远处有一只猎豹正在追逐着一只野兔。
当然,非洲的野兔和别的地方不太一样。
这里的野兔叫跳兔,是一种非常善于跳跃的小型食草动物。
跳兔虽然叫兔,可它们的外形更象是松鼠。
短短的耳朵,强壮的后肢,看上去象一只可爱的小松鼠。
只不过没有松鼠的那一条大尾巴罢了。
角马和斑马已经很少了。
猎豹也只好以野兔充饥。
猎豹速度很快,是所有动物中的短跑冠军,最高时速可达110公里。
可是跳兔也有自己躲避天敌的招数。
它们不但跑的很快,并且很善于急转弯。
让猎豹不是那么容易就抓到它们。
看到猎豹追逐跳兔,林风也心动了。
他也想要去追逐跳兔。
可是跳兔一般都在地下洞穴之中,想要找到它们也是不容易的。
而猎豹有着特别敏锐的嗅觉,可以在地面上就闻到藏在洞穴之中的跳兔。
它们可以守在洞口,一直等到跳兔从洞中出来,然后再追击吃掉这些小动物。
“猎豹,不就是经常给别人捕猎的豹子吗!”
林风很清楚,在非洲大草原上,猎豹就是一个受气包,虽然跑的快,捕猎成功率很高。
可它们经常是白忙活,自己的战利品,常常让狮子或者是鬣狗抢走。
猎豹虽然跑的快,可它的身体比较纤弱,既没有狮子那强壮的身体,也没有鬣狗那强大的咬合力。
在他捕猎成功后,如果不能及时把猎物拖到大树上,那它的战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