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进泥潭。而后一步步,万劫不复。
她一日日地去找他,一日日地蹭吃蹭喝。
他住在那间小屋里,守着窗口,看外面狭小的景。他有极好看的眼,极好看的身姿,但他很少笑,也没什么人来找他。
唯有见着她,他会笑一笑,会伸手摸她的头,而后枯坐几个时辰,一言不发。
她陪他,先是一炷香,一顿饭,渐渐地几个时辰、几天。再渐渐,她甚至放弃了寻找族群,只是留下陪他。
看他发呆,看他作画,看他写字。
他画万里飞沙,画崇山峻岭,画铁马金戈----他告诉她那地方叫塞北。他告诉她,他很喜欢那个地方。
他告诉她,终有一日,他会回到那里。
无论生死。
可他画虽多,字却只写一句。反反复复就一句,提在每一幅画上,写完就撕。
她看不懂人间的字,但好在他会说给她听。
“万水千山,犹念故朝歌。”
说着说着,他会笑起来。笑着笑着,唇角抚平,眼底溢出痛来。
而她无能为力,只能绕着窗飞。他不肯吃东西,她叼了食物去蹭他,撒泼耍赖,他才会咬上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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