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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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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弟弟里不包括燕厉。

燕厉正全心全意研究《长歌行》的引篇,天天在房里打坐,一次次尝试,一次次失败,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终于有一天,燕厉成功引气入体,他先是不敢置信,反复确认无误,并再度引气成功,顿时欣喜若狂,从床上跳起来,想第一时间告诉岑云阔。然而当燕厉怀着满腔喜悦飞奔下楼,却看到岑云阔、锦之、阿虹、扑通、小谢、钟唱和简三芝在院中玩丢手绢。

燕厉:“……”

很快,有人发现了他。

岑云阔朝他招手,笑着说:“小燕快来,和大家一起玩吧,别整天闷在房里修炼,修道这事要张弛有度,劳逸结合。”

燕厉面无表情地走过去,大家挪出一个位置给他,他坐下。

岑云阔着重介绍了小谢:“小燕,这是小谢,比阿虹小一岁,以后也是你的弟弟。”

燕厉:“……”

作者有话要说:  燕厉:行了,懂了,我已经麻木了。

第14章 奖励

丢手绢这个游戏是岑云阔提议的,为防作弊,简三芝亲自圈了个蔽灵阵。不过对于修道之人而言,一旦入门,五感都会提升,敏感远胜凡人,不是简单屏蔽灵气就可以抹掉这种优势,蔽灵阵只是聊胜于无。

游戏规则是这样的,众人围圈而坐,一人拿手绢在众人背后缓慢行走,要悄无声息地将手绢丢在某一人背后,那人需迅速发觉,在丢手绢的人坐回自己原位上时捉住他。若能捉住,则被捉住的人接受惩罚,讲个大家应当都没有听过的故事;若不能捉住或没有察觉,则被丢手绢在身后的那位要讲个故事。孩子们年纪小,若讲不来故事,可以换成唱歌跳舞或其他才艺展示。

方才那一轮,扑通被捉到,他大大方方地秀了秀自己的饶风剑法,可惜太不标准,除了岑云阔和锦之没人意识到那到底是什么剑法,只有简三芝,出于对扑通的喜爱和好心,鼓了鼓掌,夸他舞得好。

扑通骄傲地扬起头,待岑云阔给燕厉讲完游戏规则,便捏着帕子,转起圈,思量要将手帕丢在谁身后。

小孩子们只当这是个普通游戏,玩得嘻嘻哈哈快快乐乐,岑云阔却在通过大家讲的故事尝试拼凑这个世界的真实模样。

之前几个门派在青青客栈一闹,让岑云阔意识到了一件事。他读过原著不假,但在印象中,原著剧情俗套,乏善可陈,他隐约记得自己读这个故事时还在心中嘲讽过,作者为了推动主角的升级发展之路,为虐而虐不说,还强行让主角跑遍了大半个中州地图,剧情逻辑满是漏洞,偌大中州,出场的角色门派只有小猫三两只,而且最后的结尾停留在燕厉以参悟境在中州称霸几千年之后,终于迎来小雷劫。从整个世界观架构来看,这很像没写完。

原著描写不完善,这么长时间过去,岑云阔除了主线剧情以外也忘得差不多,此前他只把这里当成一个单薄的小说世界,态度轻视,在生死边缘徘徊了一遭,才郑重起来。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想要回家,也得有命回啊。

扑通转了三圈,终于撒了手。

他一边跑回自己的座位一边吃吃笑,在座的除了岑云阔和燕厉全都境界高深,不用往后摸也知道那手绢没落到他们身后,结果燕厉见别人不动,他也没动。

扑通坐回自己原先的位置,一边笑一边拍着手掌道:“二哥!到你啦!”

燕厉懵了懵,这才骤然回过头,看到身后落的那只手帕。

岑云阔笑道:“好,那让小燕给我们讲一个故事吧。”

燕厉抿了抿唇,把手绢在手里揉了揉。他从小没听过什么故事,只听过幽娘对镜梳妆时的自言自语和对他不满时的训斥。

若非如此,他也不至于因为岑云阔对他好就巴巴地跟着他到处跑了。燕厉察觉到他太过用力地把手绢绞在手指上,立刻松开了。他抬头,发现大家都在看他,局促地张了张嘴,说了一个他小时候喂小鹿的故事。

澎城离大苍很近,附近除了酉梅林,还有山有谷。

山谷中有鹿,人畜无害,易猎;肉质鲜美,好吃。久而久之,鲜鹿肉就成了澎城的一道特色菜,价格昂贵,滋味可口。有一年,燕厉和现在的扑通差不多大,七八岁,有个客人付的嫖资是一头刚出生不久的小鹿。

燕厉养了小鹿两年。

他隐去这头小鹿的“嫖资”身份,说了很多养鹿的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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