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一帮人在东临城的街道闲逛玩。
沫萝穿着红衣粉裙;泰岚穿着宝蓝色的长袍;李想一身破烂;方白身着浅白大褂;秦远披着雪白貂裘;宋墨一袭黑羽大氅。一行人走在街道上,几乎都是俊男美女,因此十分引人瞩目。
沫萝一直在叽叽喳喳的讲话,指这戳那,要买东西、要讨价还价;泰岚身上有种刻进骨头里的轻佻气质,却十分令人着迷。他总是面带懒笑,眼珠子在人群中轻轻一扫,似乎在寻找这什么;李想走三步就要喝一口酒,走起路来还摇摇晃晃的,好像随时会跌倒。后来众人闻到一股酒香闻,再看,这家伙已经不再了。
方白身材比宋墨还高挑些,走在宋墨身边,虽是面无表情,却因眉目生来温柔多情,总给人一种善面含笑之感。他并不怎么说话,只是环顾四周,走路时步伐从容轻盈,仿佛踩在云层上。
秦远个子才到宋墨胸口,他缩在貂裘里,看起来像颗不经雕琢的剔透的水晶玉石。他话也不少,言语单纯幼稚、有时又会蹦出犀利之词。走路时,他并不看四周环境,似乎一心全拴在宋墨身上,宋墨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步伐的快慢也随着宋墨的停、行变化。
大部分人都感叹说:“诶呦,这世上竟有这般好看的人!”
所有人都认同:“我瞧这里头最好看的就是那个黑衣服的了,多看他一眼,我就能多活十年!他哪里还是人哦,简直是神仙下凡!”
某些人也认为:“我倒觉得那跟在黑衣服后面那位瞧着更顺眼些。黑衣服的那位……怎么说都有些没人味儿了。那白衣服的文质彬彬,温润儒雅,像是深谷中兀自开放的幽兰、变化无常的孤月----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还有那双特别的眼睛,浅如银月、深似金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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