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得蛮有文化了,感觉教化感情这种事情,也是很多人与生俱来天赋。兰舟倒是很聪明的举一反三,“思敏哥......那时候没能接受?”
“那不是。”
吴启梦摇摇头,吸饱一口气,“他是更棘手的那种状况,他是有点自以为是,他是想纠正我。就像大街上有个歪脖子斜眼睛是残疾,你会想,哎这他妈叫什么残疾啊,我掰掰不就回来了?那逼货就是这种人,还一身正气得不得了。”吸进的气长叹出来。
兰舟笑了,觉得挺有趣。吴启梦继续说。他也很难得会找人说。“他烧掉过我裙子,半夜来剪过我头发,带我去嫖过鸡,把我口红扔进过练马河。”
“当然我也不怪他。”吴启梦手托下巴,盯着地,“他怕我再被男的侮辱,他觉得是我自己不争气的错。”
“他像愚公那个大傻逼。”
“就是,愚公移山那个愚公。”
吴启梦打个哈欠,抠抠眼角,看是不是有水。
“啧,犯得着跟你说这么多么......”
有人突然咣咣凿门,听声音是老唐,他搁门口喊:“阿迪!阿迪!出来,快!”
第22章
神经病说我没病,是有病。欠钱的说再等等我还得上,是还不上。涂文说曹露我早他妈忘了,是背地里很恨她、很爱她、很想她。肾也想她,燃起一股三味真火,炮寨里滚两天都他妈熄灭不掉。一听那两个字儿,侯爱森就想把他臭嘴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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